使用真空灭菌器时对灭菌物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
1、物品器械必须洗涤处理后进行灭菌。
2、物品包捆扎不宜过紧,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在包外,包内放包内化学指示卡。
3、装填里不得**过柜室容积的99%,同时又不得小于柜室容积的5%,以防止小装量效应,残留空气影响灭菌效果。
4、铝饭合与搪瓷合,不得用于装放灭菌物品,应用带通气孔的器具装放,以免响灭菌效果,以及热气因无法排除而令合内潮湿,无法炽干。
5、所消物品均应打包,有盖方合应用包布包好,否则既影响美观,又容易碰翻造成污染。
真空灭菌器灭菌后注意事项
已灭菌物品从灭菌器中取出,应仔细检查放置,以免再次造成污染。
1、检查包装的完整性,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。
2、手术包应干燥。
3、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或其中放有化学指示卡的包,在灭菌后或无菌包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达到灭菌的包泽或状态,如未达到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。
4、取出的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液,均应视为受到污染。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。
5、已灭菌的物品,应标明灭菌日期。
6、已灭菌的物品,不得与未消毒物品混放。
7、每批灭菌处理完成后,应按流水号登册。记录灭菌物品包数量,灭菌温度,作用时间和灭菌日期,操作者签名。有温度,时间记录装置的,应将记录纸归档备案。
8、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并保持干燥,物品顺序摆放,防止污染。
9、合格的无菌包应立即放无菌物品贮存室内,该室应可关闭并经过消毒清洁处理,专室**。
10、灭菌后的物品,应放在无菌区厨柜内(或架子上、推车内)。灭菌物品应贮存在离地**20cm,离**50cm和离墙远于5cm处,以减少来自地面,屋顶和墙壁的污染。